“我不仅仅是想一直和布鲁斯待在一起,我也想要离布鲁斯的心更近一点、想要更了解布鲁斯一点。”
小托马斯捏着小詹姆斯头顶一根糊在一起需要掐羽管的羽毛,“咔嚓”几下轻轻将黏在一起的羽毛重新分散开来。
低头注视着眯着眼享受掐羽管的小孩,小托马斯一字一顿道:
“他是我和布鲁斯的孩子,我爱他。”
“而且其实他也没有很粘人。”
想了想小詹姆斯每天需要他们早安吻、晚安吻、睡前故事还有随时拥抱的日常,小托马斯对林肯·马奇严肃道:
“也就比我粘人一点,但小孩这样很正常。”
“……比你粘人本来就已经是鬼故事了。”
林肯都不想说小托马斯了。
能比你粘人的这世界上有多少啊?这还不算粘人?
他嘀咕着:
“算了,你们觉得一切都好那就一切都好,我本来还以为你们根本没法在一起多久呢。
“算了,你们幸福就行。”
第112章 追求布鲁斯的第十九天
1.
在失去动物形态前的这段时间内,蝙蝠家族成员们的生活日常又没那么日常:
他们还是会去夜巡。
但,动物形态和人类形态的切换让夜巡变得很有意思。
“救命!!”
一个刚刚下班的汉堡店店员扯着自己的背包大喊着:
“蝙蝠侠,有人抢劫!”
这里面可是他的笔记本电脑和一整周的工资,他一分存款都没有。
如果这个包被抢走他接下一周就只能天天去韦恩集团的救助点领面包了——
他的日子还没到这步好不好?!
他一个手脚完整的成年人还不至于和老弱病残抢那点饱腹的食物。
该死,他这次能活下来回家就学怎么存款。
汉堡店店员这样想着,手中却揪着自己的包死死不放。
“fuck!松手你是会死吗?
“再不松手你就去死吧!”
与此同时,本来打算抢了包就跑的抢匪也一脸焦急,只是他戴着口罩汉堡店店员看不出他的色厉内荏。
没错,这也是他第一次抢劫。
他刚满十八岁,因为找不到工作所以在黑//帮交战的遗留地捡了把不知为何没被回收的手//枪就决定抢劫。
但他只有两发子弹,他也根本没开过枪。
该死,他只是打算抢劫,他没想过杀人!
脑门不停冒汗,劫匪虚张声势般一手揪着汉堡店店员的包,一手掏出了枪。
他大喊:
“你以为蝙蝠侠会来得那么快吗?
“再不放手我就开枪了!”
“呵,有本事你就开枪啊!”
汉堡店店员同样对吼着。
哥谭人和所有人类一样怕死,但他们真不一定怕枪。
谁说枪就一定能杀人了?
那得看握枪的人是谁!
“放开我的包!”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身后马路上一辆汽车驶过让劫匪不得不分心躲闪,汉堡店店员猛地飞身抢走了劫匪的枪。
但他的包也被不知为何毅力非常、死抓不放的劫匪一把抱在怀中。
枪也不管了,劫匪抱着包就闷头横穿马路。
他试图混入马路另一侧看热闹的人群中。
“该死,把我的包还回来!!”
抬手,汉堡店店员看着自己手中的枪懵了。
他要枪干什么?他又不是黑帮。
且不说这把破枪卖出去抵不抵得上他电脑和一周工资的价格,他一个普通市民还得找渠道卖。
这里可是哥谭,不是那种随便找点违禁品就能路边兜售的地方。
各种黑//帮和超级反派把违禁品的销售门路抓的死死的。
你随便卖这种东西是会被找上门的!
“我的包!!”
大喊着,急到失去理智的汉堡店店员下意识对着劫匪举枪——
哦,他当然是会用枪的,这里可是哥谭,但凡日子还过得去的人都会买枪学枪自保。
而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的人自然也是会用枪的,不过他们那是为了杀人。
嗓子都要哑了的大喊,汉堡店店员因为天天炸肉排而手异常稳的指向马路中央的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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