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丁嗔目结舌,捂住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竟然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一个兽医?在做菜?!
好吧兽医做菜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伦丁从不知道苜蓿花会成为热烤蔬菜的点睛之笔,并且调味原来并不是越多香料越好。
还有那个派的馅料是什么?鱼还是螃蟹?怎么会有层次这么丰富的味道?!
——一个兽医的烹饪的手法居然还比自己这个职业厨师做的还要好一万倍!
伦丁呆滞震惊,仿佛被谁锤了一拳,这他妈怎么可能?!
然而,更让他震惊的还在后面。
年轻的兽医吃完饭并没有急着收拾,而是起身提起角落里的篮子,重新回到了不大的水池前。
伦丁看见那人将一团白花花的一团被放在水龙头下冲洗。
蹄子胡乱蹬着,然后被轻声细语安抚。
原来是一头乳猪。
伦丁擦擦汗,心想兽医不愧是兽医,善良的离谱,居然还把客户带到厨房洗澡…..嗯?等等。
林格特背对着他,将洗干净的小猪平放在干净的水盆里,长长的手指铁钳般锢住了乳猪的下脖颈。
然后,另一只手举起刀,瞬间捅了进去。
整个过程快得像在做梦。
伦丁的嘴巴慢慢张成“o”型。
卧槽……上帝啊!!
这他妈有魔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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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给猪放血,是个技术活儿。
好在乳猪不大,刀也提前磨过,做起来更加简单。
当学徒的时候,林维伦不知道干过多少次屠宰的活儿,只为了能让师傅更喜欢自己一点。
所以他的手法无比利落干净,放血、分割,没用一个小时就全部完成了。
他将乳猪分成了两个部分,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猪头和内脏被暂时存放进了地窖,内脏是个好东西,晒干磨成粉后会是不错的调味料,而两条猪后腿和身体被重点留了下来。
花了一点处理猪毛和清洗腹腔后,冷却好的酱汁终于到了登场的时候。
比例是精心调配过的,被一点一点仔细涂抹在脊身上的每一寸,包括劈开的胸腔内部。
林维伦提前用刀划开了皮肤,斜纹形状的刀口有利于酱汁裹住每一根血管,水果的汁液同样可以软化表皮,使乳肉更加有弹性。
剖肉用的刀就摆在手边,长久用羊奶喂养的特性在此刻终于显现出来——连刀尖上都跳跃着奶和蜂蜜的清甜,深深一嗅,复杂香料下是令人眩晕的乳香。
外面的人还在偷看。
林维伦却顾不上去管,他必须尽快将牛膝草和鼠尾草捆好塞进腹腔内,然后去处理猪后腿,否则盛宴的食材将不复新鲜。
太小的后腿无法做成火腿,可和菠萝搭配可以变成更加美好的样子。
至于前腿,那里肉质匀称,很合适剔下来做汉堡肉或吐司夹心。
所有的部分都必须腌制一整夜。
小巷的空气也跟着泡进了酱汁的浓香中。
伦丁就闻着这又折磨又振奋的味道跑回了酒馆,无视掉百无聊赖摸鱼的服务生,冲上二层把自己用力甩上房门!
“那个兽医!”他脱掉外套,扔下帽子,“居居居然私下里做这种事!”
他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茶,有点凉,刚刚好抚平仿佛被热油浇过的头顶。
后果是焦躁全从嘴巴里喷了出来,“天啊!他居然宰了一只乳猪吃!亲手!”
那头乳猪是哪儿来的?买来的?还是根本就是从诊所里偷出来的?
兽医会亲手做掉自己的客户么?
这个问题让伦丁茫然又惊悚。
虽然他本人就是个厨师,亲手料理过不少牲畜。
可那是个兽医!不应该救死扶伤,看见受伤的小动物就善心爆发恨不得用自己的皮肉去缝合吗?
可为什么这人握刀的时候连胳膊都没有抖过哪怕一寸?
更别提那几乎能被称为“艺术”的屠宰与腌制方式,甚至能从中看出“优雅”和“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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