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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遇见(1 / 2)

01

唐雪月站在那家举行婚礼的酒店前,情绪紊乱的望着门口的气充拱门,上面贴着醒目的大字:“恭贺裴勇刚先生林榆小姐喜结良缘”

她瞪着那字,即使已经来到了酒店门口,她还在犹豫着是不是要走进去。看看时间,已经十二点了,大概婚礼已经举行过了。可是,一阵鞭炮爆裂声夹杂着弥漫的烟雾和火药味对她扑面而来,她知道婚礼这才刚刚开始。

她下意识的深呼吸了一下。“进去吧,唐雪月。”她对自己喃喃自语,“裴勇刚和林榆结婚,你怯什么场啊!”终于她挺直脊背走进了酒店大厅。

拥挤的酒席一桌一桌排列着,唐雪月举目四望,大家都忙着找位子,打招呼,似乎没人注意到她的存在。好!她暗中松了口气,希望没人认出她来,希望碰不到熟人……希望她根本就没来参加这婚礼!

她低着头,用包半遮了脸,眼光悄悄的巡视……有了,靠墙角那桌的客人还没坐满,而且全桌的人都是陌生的。她挤过去,终于找到个背靠着墙的位子坐了下来。

婚礼正举行到一半,证婚人主婚人都早已盖过章,新郎新娘也早就行过无数三鞠躬。证婚人正在致词,什么百年好合幸福美满的一大套陈腔滥调。

唐雪月抬起头来去看那对新人,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新郎新娘的侧影,两人都低俯着头,新娘年轻的侧颜那样的美好,新郎在悄悄的注视她。该死!唐雪月咬紧嘴唇,手下意识的握着拳,指甲都陷进了肌肉里。隔得那么远,她仍然可以感到新郎那雾雾的眼神里,带着多么炽热的感情,仍然可以看出那眼角眉梢所堆积的幸福。真有这么幸福吗?裴勇刚,你就那么爱她?

唐雪月用手托起下巴,呆呆的,定定的,她带着种恼怒的、嫉妒的情绪注视起新郎。他挺立在那儿,笃定从容,庄重镇静,而且温柔。温柔,是的,再没有更好的两个字,来形容裴勇刚浑身上下所披挂的那件无形大氅了。温柔。这么多的来宾,这么零乱的场合,这么喧闹的人声……都不影响他。

一声“礼成”,然后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鼓掌声……一对新人转过身子来,在漫天飞舞的彩纸屑中往休息室走去。唐雪月本能的往后缩了缩身子,不想让新郎新娘看到她,立刻,她发现自己的动作很多余,新郎新娘彼此互挽着,踩在属于他们两个的云彩上,他们眼睛里看不到满厅的宾客,更没有看到缩在墙角的她。

新人退下,酒席立刻开始。唐雪月望着面前的酒菜,神思仍然飘荡在结婚进行曲的余韵里。在这一刻,她几乎没有什么思想和意识,只感到那结婚进行曲的音浪,有某种烧痛人的力量,像一小簇火焰,烧灼着她心脏的某一部份,烧得她隐隐痛楚。

“请问……”忽然间,她耳边有个小小的声音响了起来。“你喝什么?可乐?雪碧?”

唐雪月惊觉过来,像被人从梦中唤醒。她回转头,第一次去看身边坐的人,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男孩子。立刻,她觉得眼睛一亮,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生,就好像漫画中走出的一样。

他正盯着她看,眼光有些沉静却带点研判性。唐雪月陡的发觉到,自己必然失态了很久,一屋子都是高高兴兴参加婚礼的人,唯独她寂寞。这男孩子显然注意她一阵子了,才会开口和她说话。她为自己的失神有些狼狈,有些不安。不过,她恢复得很快,在陌生人面前,她很能武装自己。“可乐。”她微笑,礼貌的笑。“谢谢你。”

那男孩子为她倒满了杯子,他又为她拿了鲍鱼,和两个烤虾。

“吃一点吧!”他说,“既来之,则吃之!不吃白不吃。”

“谢谢,我自己来。”唐雪月慌忙说。又新奇的看他一眼,他说话的语气和他的年龄实在不相符。

不过,对于他那句“不吃白不吃”倒很有同感,她对满桌扫了一眼,没有一个熟人,是啊,不吃白不吃!她为自己拿了每样菜。转过头,搭讪着想问他要吃什么,这才发现,他虽然叫她“不吃白不吃”,他自己的盘子里却空空如也。而且,他眼光不再看她,直勾勾的望起前方来,使唐雪月不得不跟踪他的视线看去。立刻,她微微一震,原来,新郎新娘已换了服装,从休息室里走出来了。

宾客们有一阵骚动,碗筷叮当声搭配着掌声。唐雪月看着新娘,她换了件大红色旗袍,将她颀长的身材,不盈一握的腰肢,窄窄的肩完美的勾勒出来……她真美!唐雪月不得不承认,她美得脱俗!

她的脸庞不像一般新娘浓妆艳抹,她的妆很淡很淡。越是淡,越显出她的青春,越是淡,越显出她的娇嫩。她看起来那么年轻,虽然,她本来就很年轻,今年只有二十二岁。

唐雪月很费力才把眼光从林榆身上移到新郎裴勇刚身上,在林榆那清纯灵秀的美丽之下,新郎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出色之处。除了他那份醉死人的温柔。他是酒!他是杯又醇又够味的酒!他浑身都散发着那种酒的力量。

那对新人姗姗然走过走道,走向远处的首席上去了。唐雪月终于收回了视线,心里酸酸的,乱乱的。她勉强的集中精神,想起隔壁那位男孩子来了。回过头,她想说什么,却蓦然发现,他面前的碟子里依然空无一物,而他的目光依旧幽幽邈邈的追随着那对新人,他那浓眉底下,专注的眼神里盛载了令人惊奇的忧郁。唐雪月心底震动,忍不住开口,“你不吃东西?”

男孩子收回了目光。

看她一眼,“你也没吃!”

是啊。她盘子里依然只有那几样菜,而且都原封未动。

男孩子忽然问:“你是男方的客人,还是女方的客人?”

“我姓唐……”唐雪月爽快的回答,盯着他。“我是男方的客人,你呢?”

“女方的。”他答得很简短。

“嗯。”她喝了一口可乐,“新娘很漂亮。”她轻声说。

“是很漂亮。”他从鼻孔中不满的轻哼着,“太可惜了。”

“可惜?”唐雪月怔了怔,有些发愣,她瞪着眼前这男孩子,“怎么说?”她追问,不由自主的盯着他那带着抹沉思意味的眼睛。

“你知道……新郎并不是第一次结婚,你是男方客人,当然知道!”

“嗯!”唐雪月哼着。“怎样呢?”

“他离过婚。”男孩子再说,“他太会使手段了!而林榆却天真幼稚,为了嫁这老男人竟然都不顾家人的反对,与家人反目……”

“不要随便批评!”唐雪月忽然生气了。

这男孩子是谁啊?在婚礼中贬低新郎,对一个像她这样“素昧平生”的女客谈及新郎的过去历史,实在太过份了。

何况,裴勇刚不是魔鬼,她林榆也不是“误入歧途”的圣女。婚姻是双方面的“捕捉”,裴勇刚才是林榆的猎获物呢!

“少为林榆抱不平!”她有些恼怒的说:“她能捉住裴勇刚,是她的本领,能让裴勇刚心甘情愿走上结婚礼堂,是她的聪明。在这婚姻里,她有损失吗?她有吗?”

“呃……”他怔了怔,直视她。“你的火气很大。”他忽然笑了。

唐雪月愣住了。第一次看到他笑,他的笑容很漂亮,呃,非常……漂亮。

“你在生气。”他说,收起了笑容。“从你悄悄溜进来,像个小偷似的溜到这儿坐下,我就注意了你,你一直在……生气……”他深思着,“为什么?你在生林榆的气。她怎么得罪了你?”他坦率的问,坦率得让人无法抗拒。

“因为她嫁给了裴勇刚!”唐雪月不经思索的冲口而出。立刻,她后悔了,把嘴巴紧紧的闭住,她有些慌乱的看着他。自己这是怎么了?这句话是不该说也不能说的,何况在“女方客人”面前?

他瞪着她,很仔细的看她,好像要读出她这句话以外的故事,这让唐雪月更加慌乱了。

这时,宾客又骚动了,掌声又起了。唐雪月突然惊醒过来,发现新娘又换了新装,一件曳地的晚礼服,由大红与金线相织而成,华丽如火。而新郎搀着她,正挨桌敬酒。每到一桌,就引起一阵欢呼叫嚷,眼看着,就要敬到自己这一桌来了。

唐雪月立刻站了起来,必须在他们来敬酒以前溜掉,否则,她不知道自己那由着“情绪”控制的舌头会吐出些什么失礼的句子来。她绕过挡路的椅子,穿过觥筹交错、笑语喧哗的人群,一口气走出酒店。迎着凉爽而清新的风,她忍不住深深的、深深的、深深的连吸了好几口气。挺了挺背脊,觉得刚刚的婚礼,像一场灾难,她总算逃离了那灾难现场。

02

时间的轮子不停不停的转,生活总是那样单调而规律的滑过去。婚礼的一切都成过去,在唐雪月的记忆里逐渐淡化。

大学三年级的生活,是那么丰富的,那么多采多姿的,那么忙碌而又那么充实的,那么充满了梦幻又充满了理想的,她太忙了,忙得忘了裴勇刚,忘了林榆,更忘了那个漂亮又奇怪的男孩子。

唐雪月捧着厚厚的西洋文学史,匆匆的走进校门。沿着校园中,椰树夹道的石子小径,她向前急急的走着。忽然,路边有个人影一闪,拦住了她,“嗨!”

她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来,那张孩子气的脸庞上,眼镜片闪着光,眼睛也闪着光!

“程安奇!”

程安奇是播音系的,在学校里一直是风头人物。他没有180的身高,看起来似乎超过180,因为他两条腿又瘦又长。皮肤被太阳晒得又红又黑,他并不漂亮,下巴太方,嘴巴太大,又戴了副近视眼镜。但他生来就有种滑稽相,能言善道,写得一手好文章,最擅长打油诗,会骂教授,会作弊,也会考第一名,每年拿奖学金。学校里每次演话剧,他一定参加演出,总是演配角,也总是把主角的戏吃得干干净净。他是个人物,身边也没少过女孩子,只是他外务太多,年纪太轻,他对谁都定不下心来。

唐雪月从进大一就认识他,却从没把他放在心上。但是,人生许多事,都可能在某日某时某个瞬间有了变化,尤其是男孩子和女孩子。

那一次学校里的英文话剧公演了,唐雪月是外语系之花,理所当然的演了女主角,他们选择了莎翁的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在排演的时候,程安奇就曾认真的纠正过唐雪月的发音和动作。在整个排演的过程中,程安奇都表现得严肃而认真,对唐雪月的态度是冷淡的,疏远的,不苟言笑的,他看唐雪月仿佛像看万家灯火中的一盏小灯,从不觉得它特别亮。

那次的公演出乎意料之外的成功,不仅是轰动了校内,也轰动了校外。唐雪月那么美,那么动人,那么痴情,那么细腻,那么柔弱又那么纯真,她完全演活了朱丽叶。戏一演完,观众都疯了,他们为唐雪月欢呼,声音把一座礼堂都几乎震倒。

突然,绑着吊灯的绳子断了,眼瞅着要往唐雪月身上砸下去了。惊恐的程安奇跑向她,用尽力气把她推开。就那么被推开的唐雪月站起来时,吊灯正好砸向来不及避开的程安奇头上。

从那次之后,她和程安奇突然接近了,突然成了一对儿,突然就一起办壁报,一起去采访,一起演话剧,也一起参加各种校外活动了。晚上,她和程安奇去看电影,周末,她和程安奇去爬山看海。生活忽然就忙碌起来了。

学期快结束的时候,同学们已经把他们配了对了。忽然有一天,程安奇正色问她:“唐雪月,你以前恋过爱没有?”

唐雪月怔了怔,回答:“没有。你呢?”

“好像也没有。”

“什么叫好像?”

“我常常为女孩子动心,我不知道动心算不算恋爱。”他想了想。“应该不算,对不对?”他凝视她,突然冒冒失失的冲口而出:“你爱我吗?”

唐雪月呆住了。大半个学期,她跟他玩在一起,疯在一起,却从没考虑到“爱”字。她无法回答这问题,她有些茫然,有些困惑。“你呢?”她反问。

他看着她,虔诚的说:“我没爱过,不知道什么叫爱。我以前交过好多女朋友,我也没用过这个字。现在,我还是不敢用它。我只是想告诉你,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日子,我很充实,很快乐。我想说……让我们一起来试试,好不好?”

她红了脸,轻笑一声,“试就试,谁怕谁啊!”

03

唐雪月和母亲住在一栋大厦的六楼,九十多平米的房子,母亲唐佳是个标准的职业妇女,最体贴善良的母亲。唐雪月下课回家,常和母亲抢着做晚餐,母女共餐的一刻,是每日最温馨的时间。

“那个程奇安哟,今天的西洋文学史把我们教授气得一愣一愣的……”

带着满身的书卷味的唐佳,含着笑细细倾听唐雪月述说学校中种种趣事。

唐佳不知道别的母亲,会不会像她这样“迷恋”女儿,可是她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强过了别人的。那么聪明,那么漂亮,那么善解人意,那么可爱动人。她在唐雪月身上,常常惊叹的看到自己的影子……有时温柔,有时固执,有时欢乐,有时悲哀,有时勇敢,有时退缩,有时虚荣,有时又完全心无城府。她的宝贝女儿真的是个矛盾综合体,但,她从不会要求唐雪月什么。自从离婚,唐佳就觉得对女儿有某种歉意,破碎的家庭对孩子总是缺陷。尤其,当她发现唐雪月对父亲那份感情,她就更加歉然了。母亲,毕竟不能身兼父职,母亲是纤细女性的,父亲才能满足一个女儿的英雄崇拜感。

现在,女儿又在别处找到了她的英雄,看她说起程安奇眉飞色舞的样子,使唐佳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她以她的母性,敏锐的观察过程安奇,以她的女性,更深刻的观察过程安奇。她接纳了这孩子,心底唯一亮起的红灯是“太年轻”。年轻往往会造成很多错误,她嫁给裴勇刚的时候才二十岁。不过,她没有做任何表示,程安奇或者不够英俊潇洒,但他的的确确是优秀的。

就在这欢愉温馨的时刻,电话铃响了。现代文明缩短了人与人的距离,电话的发明是一大功劳。现代文明打断了很多笑声,电话的发明是一大败笔!唐佳走过去接了电话,笑容首先从她唇边隐没。她捂着听筒,转头看唐雪月。

“月月!”她低声说:“你怎么忘掉了,今天是你爸爸的生日!他要你听电话!”

“哎呀!”唐雪月像弹簧人般从椅子上直跳起来,笑容也消失了。她埋怨的看着母亲。“妈,你怎么也忘了提醒我?”

“我?”唐佳瞪她一眼。“我是该忘,你是不该忘!来,你自己跟你爸爸说!”

唐雪月走过去,接过了听筒。心里有一百二十万分的歉然,太久没跟父亲联络了。

裴勇刚,她那一直敬爱着崇拜着,甚至依恋着的父亲!她居然忘掉了他的生日!

她握着听筒,声音怯怯的叫了声:“爸!”

“月月!”裴勇刚的声音亲切、诚恳,而温柔。温柔得像和风,没有丝毫的寒意。这一声呼唤已代表了千言万语,代表了人类亘古以来骨肉之间的至情。“月月,爸爸想你了。”这语气使唐雪月更加歉疚了。

“爸爸,生日快乐!”

以前,她每个月总抽一天去和父亲共进晚餐,这是八岁以来就持续的习惯,是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裴勇刚再婚后,这聚餐就不再继续了。唐雪月的理由是:“我不知道怎么称呼林榆!”自从裴勇刚带着林榆移民新西兰,父女的血缘关系变成了电话联络。

04

日子在甜蜜中流逝,乌云却无声无息的飘浮过来。

自从《罗密欧与朱丽叶》上演之后,唐雪月的名字就自然而然的响了起来,她的美,她的演技,几乎是远近闻名的。在校内,她是校花。在校外,更有无数的人在觊觎着她的美丽。于是,一天,她对程安奇说:“他们都鼓励我去参加选美,你说呢?”

程安奇看了她一眼,“别问我意见。”他低低的说:“问你自己吧!如果你想参加,就参加吧!”

“你不反对吗?”

程安奇耸了一下肩,“你该自己决定你自己的事情。”

“好吧……”唐雪月站在镜子前面,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看着镜子里那张顾盼神飞的脸,她不自禁的有些儿沾沾自喜,扬着眉说:“我一定会成功的!”

于是,一连串的竞选活动展开了。唐雪月惊奇的发现,自己身边竟会拥出那么多助选的人来。她整日被人群包围着,忙得晕头转向。她要做衣服,要学美容,要招待记者,要参加许多重要的宴会……选美还没开始,她已整日忙得马不停蹄,连学校的课都没有时间上了。程安奇对她的选美抱着一种淡漠的、旁观的态度,他和助选团那群人格格不入,他也不参加任何助选活动,他是这段时间里,和她说恭维话说得最少的一个人。然后,发现自己反而碍她的事之后,他干脆退开了。

然后,选美开始了,经过了初选、复选、决选,唐雪月一关一关的突破,以绝对的最高分领先。每一次的胜利,都带来更多的崇拜者,听到更多的掌声和欢呼。她晕眩了,她陶醉了,她快乐的周旋在那些拥护者之中,像个美丽的蝴蝶,迎着阳光扑闪着她那彩色闪亮的翅膀,不住的穿梭着,飞舞着。

终于,最后一次的评选结束了。唐雪月以第一名当选,当她站在那选美的舞台上,让评委主席把那顶缀满珠饰的后冠罩在她头上,听着四面八方震耳欲聋的掌声,她喜悦,她振奋,她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整个的世界。挺立在那儿,她微笑,她扬眉,她对人群挥手。

她已不再是个默默无闻的女学生,而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人物了。她的照片她的名字都是娱乐头条,记者们追踪着她,她的一举一动,都会变成娱乐热门话题。

于是,她开始了聚光灯下的生活。她的照片成为大杂志的封面,她出席各种社交活动,她拍电视、演电影、参加综艺节目,不到三个月,她已经红了,红透了半边天。

她学会了化妆,她懂得如何打扮自己,她是更美、更活跃、更迷人、也更出名了。她太忙,太兴奋,名利淹没了她,她再也无暇想起程安奇。然后,一天深夜,她在片场拍完了一场戏,正要收工回家,程安奇忽然出现了。

“我要和你谈谈。”他说,眼睛里布满了红丝,身上带着浓重的酒气。

“你喝了酒?”唐雪月惊奇的问。

“是的,我想我有点醉,这可以增添我的勇气,对你说几句心里的话!”

“好,你说吧!”

程安奇喘了口气,脸上的肌肉被痛苦所扭曲了。“我来告诉你,我想娶你!摆脱这所有的事情吧,嫁给我!跟我走!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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